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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語(اللغة العربية,拉丁化:al-Lughah al-ʻArabīyah)即阿拉伯民族的語言,屬於閃含語系閃語族,主要通行於中東和北非地區,現為27個亞非國家及4個國際組織的官方語言。以阿拉伯語作為母語的人數超過二億一千萬人,同時阿拉伯語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語言。阿拉伯語因分佈廣闊,因此各個地區都有其方言,而「標準」阿拉伯語則是以回教經典《古蘭經》為準。
語音系統
- [dʒ] 在埃及的方言中是舌根塞音 [g]。在北非的許多地區和黎巴嫩,這個音位讀作 [ʒ] 。
- [l] 在神的名字中(/ʔallaːh/)讀作[l̴]。
歷史
阿拉伯語源自古語言閃米特語,從公元6世紀開始便有古阿拉伯語的文獻,公元7世紀開始,隨著伊斯蘭帝國的擴張,及阿拉伯人和伊斯蘭教傳入其他國家,阿拉伯語完全取代了伊拉克、敘利亞、埃及和北非從前使用的語言。許多語言學家認為阿語是閃語系中最接近閃米特祖語的。
特點
阿語依照各國、各地的不同存在方言,在阿拉伯半島的南部沿海,阿語有若干方言,這些方言統稱為南阿拉伯語,南阿拉伯語與北阿拉伯語差異之大以至人們認為是一門獨立語言。另外西北非的馬格里布方言和中東方言交談也不能互相理解。但是《古蘭經》作為阿語的經典與範本保證了阿語的發展和規範的統一,各個方言區的人交流可以使用古典阿拉伯語的書寫文本。 使用較多的方言有埃及方言、敘利亞方言及伊拉克方言。由於埃及的電影業(及相關行業)較之其他阿拉伯國家比較發達。所以,埃及方言通過電影等形式傳播到阿拉伯各地。
阿拉伯語的標準形式稱作夫斯哈(الفصحى),使得各地住民能夠交流。
阿拉伯語是世界上的一種重要語言,也是聯合國的工作語言之一。
宗教意義
阿拉伯語是伊斯蘭教的通用語言,《古蘭經》是以古典阿拉伯語撰寫的,回教徒傳統上認為古蘭經是不可能準確翻譯的,有些教徒甚至認為試圖翻譯經文是不應該的。
雖然阿語與回教關係密切,但許多穆斯林並不會說阿拉伯語,他們之中大多數都會閱讀阿拉伯文字。 在很多中國穆斯林聚居區所使用的漢語中,有很多阿拉伯語及波斯語單詞。如「賽擺布」——「緣由」的意思,就是來源於阿拉伯語「سبب」
字母
阿拉伯語文字(字母)源於古代的阿拉米文字,可能從古埃及文字的一種變體演變而來;阿語書寫分為草體和楷體,書寫方向從右至左。阿語字母28個,全部為輔音字母;母音通過由加在字母上方或下方的符號來表示,但這些符號通常是省略,只在初級啟蒙書中和《古蘭經》版本中出現。另外世界上使用阿拉伯字母的語言有波斯語、普什圖語、烏爾都語、一部分突厥語、柏柏爾語以及中國境內的維吾爾語、哈薩克語、烏茲別克語等以及部分回族人所操的漢語方言。
外部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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